规格:0.1g
国药准字H61020662
西安科力药业有限公司
(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 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 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 ⑤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0.3g(3片),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3片),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3片);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9片),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3片),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5片)),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