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43020825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祛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风湿骨痛,手足麻木。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运动员慎用。
石南藤、麻黄、枳壳、桂枝、蚕砂、黄精、陈皮、厚朴、苦杏仁、泽泻、山药、苍术、牡丹皮、川芎、白术、白芷、木香、石耳、羌活、小茴香、猪牙皂、补骨脂、香附、菟丝子、没药、当归、乳香。辅料为白酒、红糖。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甘而苦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肝病患者慎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