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80mg
国药准字H20080820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1.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
2.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3.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4.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6.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1.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
3.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
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4.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
本品主要成分:缬沙坦。
本品为白色片。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1.药理作用:
(1)缬沙坦为血管扩张素Ⅱ(AngⅡ)受体拮抗剂,能选择性的阻断AngⅡ与AT1受体的结合(其特异性拮抗AT1受体的作用大于AT2约20,000倍)从而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
(2)本品不作用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和其他受体,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本品不影响体内缓激肽水平,因而导致咳嗽的副作用少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2.毒理研究:
(1)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日灌服缬沙坦,剂量分别为60,200,600mg/Kg,连续三个月,大剂量组动物水摄入量和血尿量稍增加,雄性大鼠轻度肾小球增生和嗜碱细胞增加,雌性大鼠肾小球输入小动脉肥大。恢复期结束后未见异常。大鼠灌服缬沙坦最高剂量达200mg/Kg/日(部分动物6个月),连续12个月,猴口服缬沙坦最高剂量达120mg/Kg/日,连续12个月,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2)遗传毒性:本品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试验和大鼠细胞遗传学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3)生殖毒性: 怀孕大鼠或小鼠口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怀孕兔子口服剂量达10mg/Kg/日,无致畸作用。但母鼠在器官形成期或妊娠后期和泌乳期给予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时,可见大鼠胎儿的重量下降,胎儿生存率降低,胎儿发育延迟。兔子的胎儿毒性(吸收胎、窝仔数减少、流产和体重减少)与母体在剂量为5mg/Kg/日和10mg/Kg/日时产生的毒性有关。小鼠在2、200和600mg/Kg/日,大鼠和兔子分别在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1、6、9倍(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时,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4)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连续两年给予本品160和200mg/Kg/日,分别为人最大推荐剂量(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时的2.6和6倍,无致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