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
国药准字Z20043569
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口服,一次6-8粒,一日2次。
尚不明确。
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三七。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粉末;味微苦。
1.孕妇慎用
2.六岁以下儿童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