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g(以格拉司琼计)
国药准字H2003058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