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10930189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可有头痛反应,此外尚可见面部潮红、灼热感、恶心、眩晕、出汗等,一般较轻微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本品为白色片。
严重低血压,休克和急性心肌梗塞者忌用,孕妇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