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g*25袋
国药准字Z51022262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