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g(按米托蒽醌计)
国药准字H20056427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恶心淋巴瘤、乳腺癌和各种急性白血病。
1、将本品溶于50ml以上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成人:单用本品,按体表面积一次12-14mg/m2,每3-4周一次;或按体表面积一次4-8mg/m2,一日1次,连用3-5天,间隔2-3周。
3、联合用药,按体表面积一次5-10mg/m2。
1、中度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为剂量限制性毒性。
2、心脏毒性,可有心悸、早搏及心电图异常等,其发生与总剂量有关,总剂量超过140-160mg/m2时,心肌损害加重。在用过阿霉素,纵隔部位接受过放射治疗或原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总剂量不宜超过100-120mg/m2。文献报道本品发生心力衰竭的最低剂量为55-255mg/m2,发生在左心室排血量减少的最低剂量为21-150mg/m2。在使用阿霉素总剂量超过350mg/m2的患者,应在严格观察下使用本品,总剂量超过450mg/m2的患者不宜再用本品。
3、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4、偶见乏力、脱发、皮疹、口腔炎、尿道感染等。
5、静脉滴注药液外溢时,会发生严重的局部反应。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4、呈恶液体质,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米托蒽醌。
本品为蓝黑色疏松状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
1、用药期间应密切随访血象、肝肾功能、心电图,必要时还需测定左心室排血量、超声心等,当白细胞<1500/mm3应停药。
2、有心脏疾病、用过蒽环类药物或胸部放射治疗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心脏毒性的发生。用药过程中,注意有无咳嗽、气急、浮肿等提示心力衰竭的症状。
3、与其它抗肿瘤药物联用时,可能会加重对骨髓的抑制,应减量。
4、不宜作鞘内注射,可能会引起截瘫。
5、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共同滴注。静滴时,注意局部药液有无渗漏,如有发生,停止滴注,选另一静脉滴入。
6、本品遇低温可能析出晶体,可将输液瓶置热水中加温,晶体溶解后使用。
7、本品由尿排出,可使尿呈蓝色,不需处理。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米托蒽醌有潜在性的生殖毒性,故孕妇禁用。本品可从乳汁分泌致乳儿损伤,选用时应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最好不用。
9、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菂:老年患者较年轻患者对本品的消除率下降,故原有肝、肾疾病患者慎用。
11、药物过量:国外报道,偶然一次4例病人注射140-180mg/m2的米托蒽醌,由于严重的白细胞减少伴感染而死亡。
米托蒽醌为蒽醌类抗肿痼药,通过与DNA反应而产生抗肿瘤作用,但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本品对体外培养的增殖性和非增殖性人细胞均有杀细胞作用,这提示其缺乏细胞周期特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