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效价不低于3.0EU(EU代表中和抗体效价单位)
国药准字S20160008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EV71的免疫力,用于预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但本品不能预防其他肠道病毒(包括柯萨奇A组16型等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
1、本疫苗推荐肌肉注射,注射前须摇匀。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1个月。每次接种剂量为0.5ml。本品是否需要进行加强免疫暂未确定。
本品在国内进行的系列临床试验受试者总数为12185人,其中接种不同剂量本疫苗6634人。按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推荐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表示为: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进行如下描述:
1、十分常见(≥10%):
全身不良反应:发热、腹泻。
2、常见(1%-10%,含1%)
(1)局部不良反应:红肿、硬结、疼痛、瘙痒。
(2)全身不良反应:食欲下降、烦躁、恶心呕吐、疲倦乏力、变态反应。
3、偶见(0.1%-1%,含0.1%):
(1)局部不良反应:皮疹。
(2)全身不良反应:皮疹、咳嗽、流涕、感冒、上感症状。
国内Ⅲ期临床保护力试验在10077名6-35月龄健康儿童中按0、28天免疫程序接种两剂本品(400U)或安慰剂,安全性主动监测1年。本品和安慰剂接种后0-56天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51.70%和52.77%,其中征集性全身反应发生率分别为45.56%和46.53%,症状为发热、腹泻、食欲下降、恶心、呕吐、烦躁等,以发热、腹泻为主,呈一过性;征集性局部不良反应分别为13.88%和13.59%,症状为接种部位红、硬结、疼痛、肿、瘙痒等,以1级(轻度)为主,持续时间不超过3天,可自行缓解;本品和安慰剂组非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率均小于1%;严重程度达到3级以上的所有症状均无组间差异。不良反应均以首剂较高,未见随接种剂次增加的趋势。
其他病毒类灭活疫苗在上市使用过程中还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①接种部位局部淋巴结肿大。②疫苗任一组分引起的变态、过敏反应:荨麻疹、过敏性皮疹和紫癜、过敏性休克。③出现惊厥(伴或不伴发热)等。虽然在本品上市前临床研究中尚未观察到前述不良反应,但仍需在本疫苗使用中关注。
如出现以上未提到的不适感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1、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庆大霉素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3、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灭活的EV71病毒。
本品为乳白色混悬液体,可因沉淀而分层,易摇散。
1、本疫苗严禁血管内注射。
2、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和设备,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受种者在接种本疫苗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
3、下列情况应慎重使用本疫苗:
(1)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会减弱。接种应推迟到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对慢性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应推荐接种本疫苗。
(3)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等。
4、同其它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的人群不一定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5、本疫苗须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6、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7、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8、本品严禁冻结。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9、接种本品与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