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g
国药准字H3702033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