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l*1支
国药准字Z20093596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止痛,消肿,散瘀。用于小关节挫伤,韧带、肌肉拉伤及风湿痛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独活挥发油。辅料为乙醇、玫瑰香精。
本品为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具独活挥发油的特异香气。
1.皮肤破伤处不宜涂搽。
2.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禁止内服。
5.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