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66559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精氨酸阿司匹林片: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1、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以4ml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注射;注入250ml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混合后立即静滴。
2、成人:一次1.0-2.0g,一日2次。
3、儿童:一日按体重20-40mg/kg,分2次给药。
精氨酸阿司匹林片: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
2、较少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1、胃肠道反应:短期应用不良反应较少,偶有轻微胃肠道反应(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用量较大时严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长期应用消化性溃疡发病率较高。
2、对血液系统的影响:本品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抑制凝血酶原的合成,延长出血时间,可予维生素K防治。长期使用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发生出血倾向。
3、对肝肾功能的影响:长期应用本品可出现转氨酶升高、肝细胞坏死及肾脏损害,及时停药可恢复。
4、水杨酸反应: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视听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有精神紊乱、呼吸加快、酸碱平衡失调和出血等,甚至可出现休克。
5、过敏反应:少数病人用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或黏膜充血等过敏反应。其中哮喘较多见,而且多发于30岁以上的中年人,于服药数分钟后产生呼吸困难、喘息,特称“阿司匹林哮喘”,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6、瑞氏综合症(Reye’sSyndrome):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可发生瑞氏综合征,表现为开始有短期发热等类似急性感染症状,惊厥、频繁呕吐、颅内压增高与昏迷等。此种情况虽少见,但有生命危险。
1、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患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禁用。
4、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阿司匹林。
(1)精氨酸阿司匹林片:白色片。
(2)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精氨酸阿司匹林片: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镇痛不应超过3天。年老体弱或体温达40℃以上者应严格掌握给药剂量,以免出汗过多引起虚脱。
2、严重肝功能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血小板减少者均需避免应用本品,手术前一周也应停用。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史者。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患者,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4、本品不易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妊娠早晚期用药都有致畸危险,长期使用可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等,故禁用;也可在乳汁中排泄,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故哺乳期妇女也不宜应用。
7、儿童用药: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故应减少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剂量过大(一日相当于阿司匹林5g以上)可致水杨酸反应,应立即停药,予含碳酸氢钠的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以加速水杨酸盐从尿中排泄。严重过量可考虑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如出血,给予输血或补充维生素K。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药。作用类似于加兰他敏,但较弱。对运动终板上的胆碱N2受体也有直接兴奋作用,可改善神经肌肉间的传导。可透过血-脑屏障,故有一定的中枢拟胆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