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0ml:20g
国药准字H20150032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
成人每日推荐剂量20g(以精氨酸谷氨酸计),缓慢静脉滴注。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等酌情调整剂量。
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尚不清楚。
1、精神神经系统:感觉麻木、面部紧绷、发热、头晕、头痛等。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等。
3、循环系统:心悸、胸部不适、气短等。
4、其他:潮红、四肢关节疼痛或不适。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爆发性肝衰竭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谷氨酸。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含氮化合物可能引起原有症状的恶化)。
2、使用前检查,不完全澄明的注射液不得使用;开封后应尽快使用,残留液不得再用。
3、需缓慢静脉滴注,建议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必须权衡利弊用药。
(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果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没有用药经验)。
6、老年用药:一般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减少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在体内离解为精氨酸和谷氨酸,具有降低血氨作用及增加肝脏精氨酸酶活性的作用。
1、降血氨作用:
(1)对几乎阻断肝血流的埃克瘘犬和仅阻断肝门静脉血流的埃克瘘犬静脉注射精氨酸谷氨酸盐(0.5g/kg),随后检测血氨波动,结果显示,精氨酸谷氨酸盐能显著降低血氨。
(2)四氯化碳损伤大鼠、埃克瘘犬及卵黄过敏大鼠给予精氨酸谷氨酸盐,然后进行NH4Cl负荷,测定血氨波动。结果显示,精氨酸谷氨酸盐有明显降血氨作用。
2、增加肝精氨酸酶活性的作用:四氯化碳和乙硫氨酸损伤大鼠的肝精氨酸酶活性和精氨酸含量几乎同时降低,给予精氨酸(5.6mM/kg)后,精氨酸酶活性显著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