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
国药准字H2005257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窥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
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0-20mg,或一次用10mg,间隔20-30分钟后再用10mg。
可出现口渴、视力调节障碍、嗜睡、心悸、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眩晕、头痛等反应。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出血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对于血压偏低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产生体位性低血压。
3、皮下或肌注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如需反复注射应不在同一部位,宜左右交替注射。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眼睛疼痛和发红,视力模糊或消失,在灯周围看见光圈等;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眼内压升高所致。
5、本品可导致视野模糊,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及机械操作。
6、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婴幼儿、小儿慎用。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前应除外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10、药物过量:如过量可引起谵妄,激动不安甚至惊厥、呼吸衰竭乃至死亡,可用拟胆碱药和其它对症处理进行抢救。
1、本品为M胆碱受体阻滞药,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仅在作用程度上略有不同:本品对平滑肌解痉作用较阿托品为强,能选择性地缓解胃肠道、胆道及泌尿道平滑肌痉挛和抑制其蠕动,亦可用于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及改善微循环;其对心脏、眼平滑肌(散瞳及调节麻痹)和唾液腺等腺体分泌的抑制作用较阿托品弱。
2、其中枢作用主要有:对呼吸中枢具有兴奋作用;抗眩晕及抗震颤麻痹作用较阿托品强;但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显著的镇静作用,应用较大剂量后多可产生催眠作用。因此,应用本品很少出现类似阿托品引起的中枢神经兴奋、扩瞳、抑制唾液分泌等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