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
国药准字H42021405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旋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 (1) 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2)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 (3) 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4)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5)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 小儿用量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3.罕见瘙痒、荨麻疹、转氨酶升高,极罕见严重皮疹。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
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苯达唑。
本品为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1. 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 脑囊虫病人必须住院治疗,以免发生意外。
3. 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行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