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克
国药准字Z14020029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