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x10支/盒
国药准字Z13021859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