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5g
国药准字Z15020414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