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mg
国药准字H20031060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1.药理作用: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