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mg
国药准字H31020610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
口服。
1、常用量:一次15mg(1片),一日3次,重症肌无力的患者用量视病情而定。
2、极量一次30mg(2片),一日100mg(6片)。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岀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霅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等。
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窒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溴新斯的明。
本品为白色片。
1、口服过量时,应洗胃、早期维持呼吸,并常规给予阿托品对抗之。
2、心率失常、心率减慢、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药物过量:过量时可导致胆碱能危象,表现为大量出汗、大小便失禁、瞳孔缩小、睫状肌痉挛、前额疼痛、心动过缓和其他类型的心率失常,亦可见低血压、肌痉挛、肌无力、肌麻痹、胸腔紧缩感及支气管平滑肌痉挛。
本品具有抗胆碱酯酶作用,且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的N胆碱受体,故对骨骼肌的作用较强而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可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在食道明显弛缓和扩张的病人,本品能有效地提高食道张力。本品可促进小肠、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促进内容物向下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