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块重14g;每袋重14g(相当于原药材5克)
国药准字Z4502149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或浅棕色长方块;味甜、微苦。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