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6g
国药准字Z20026560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口服,一次2~3粒,小儿一次1~2粒,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熊胆、大黄(酒制)、儿茶、冰片、胡黄连、香墨和玄明粉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灰褐色颗粒;气香,微腥、味苦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