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g*12s*2板
国药准字H61020799
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