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9g
国药准字Z15020726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