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0.2g
国药准字H20110114
石药集团远大(大连)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神经胶质瘤和脑转移瘤的治疗;癌性胸腹水辅助治疗。
1、神经胶质瘤、脑转移瘤:
(1)于用药前30-60分钟快速静脉点滴甘露醇250ml,以暂时开放血脑屏障,并降低颅内压。
(2)隔日动脉介入:本品每次600mg,以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一倍(总量60ml),加入地塞米松2mg作动脉穿刺给药;本品400mg和地塞米松2.5mg加入500ml10%葡萄糖溶液内静脉滴注。
(3)非动脉介入给药日,本品1000mg和地塞米松5mg加入1000ml10%葡萄糖溶液内静脉滴注。
2、癌性胸腹水:
按体表面积200-400mg/m2,于抽出胸腹水后,胸、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用药后局部有轻微刺激疼痛,特别是药液外渗时表现明显,但病人均可忍受。经热敷后很快缓解,不需特殊处理。部分病人用药后出现发热、局部反应及轻度消化道反应。
1、有过敏史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热、胸腹水合井感染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榄香烯。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粘稠液体。
1、本品应以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用其他稀释剂稀释产生沉淀,不得使用。
2、本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用。
3、为防止静脉炎发生,滴注后可用500ml生理盐水冲洗血管。
4、有过敏史者禁用。若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给予以1:1000的水剂肾上腺素。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慎用本药。
6、药物过量: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中毒症状,当因用药过量出现毒性反应时,可进行适当对症处置。
药理实验结果显示,榄香烯对SHG-44人体神经胶质瘤等部分人体或动物肿瘤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