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88mg
国药准字H20010337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高热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
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