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x100片
国药准字H13021739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更年期综合征、妊娠呕吐等疾病。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3次。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尚不明确。
本品每片含谷维素10毫克。
本品为类白色片。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