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克:50毫克(C18H34N2O6S)与40毫克(C14H22N2O﹒HCl)
国药准字H41024454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为非无菌制剂,用于轻度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