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按C22H24N2O8计算)
国药准字H20060405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1)立克次体属(洛矶山斑疹热,斑疹伤寒,恙虫病,Q热,立克次氏体痘,脾热等)。
(2)肺炎支原体(类胸膜肺炎菌,肺炎支原体)。
(3)鹦鹉热和鸟疫病原体。
(4)性病淋巴肉芽肿和腹股沟肉芽肿。
(5)回归热螺旋体(包柔氏螺旋体菌)
2、用于下列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
(1)杜克雷嗜血杆菌(软性下疳)。
(2)鼠疫巴斯德(氏)菌和土拉巴斯德(氏)菌。
(3)杆状巴尔通氏体属。
(4)类杆菌属。
(5)逗点状弧菌和胚儿弧菌。
(6)布鲁氏菌(与链霉素合用)。
3、由于以下多数菌株都对四环素类耐药,故建议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若细菌敏感性试验表明对药物足够敏感,则多西环素可用于下列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
(1)大肠埃希氏杆菌属。
(2)产气肠杆菌。
(3)志贺菌属。
(4)Mima菌属和赫尔氏菌属。
(5)流感嗜血杆菌(呼吸道感染)。
(6)克雷伯氏菌属(呼吸道和尿路感染)。
4、若细菌敏感性试验表明对药物足够敏感,则多西环素可用于下列下列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感染:
(1)链球菌已发现高达44%的化脓性链球菌和74%粪链球菌对四环素类药物有耐药性。因此,除非敏感性很强,否则不用此类药物治疗链球菌引发的感染。
(2)由炭疽杆菌引起的炭疽热,包括吸入性炭疽用于在接触炭疽杆菌后减少发病率和减慢病情进展。
(3)对于A型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和风湿热的预防,青霉素是首选药物。
(4)肺炎双球菌。
1、缓慢静脉滴注,应避免快速给药。
2、成人:常用量为首日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100-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
3、梅毒一期、二期治疗,建议每日给药300mg,疗程至少10天。
4、6岁以上儿童:45kg或45kg以下儿童首日,4.4mg/kg,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2.2-4.4mg/kg。体重超过45kg的儿童按成人剂量给药。
5、吸入性炭疽:一次100mg,一日2次。注射给药仅在口服给药没有应用指征时方可应用,且连续注射一段时间后需改用口服药物,疗程至少持续2个月。体重不超过45kg的儿童推荐剂量为2.2mg/kg,一日2次。
6、按缓慢滴注要求,输液时间一般为2-4小时,100mg剂量为0.4-0.5mg/ml的浓度注射给药,建议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增加剂量则增加输液时间。治疗维持到发热症状结束24-48小时后。
7、溶液的制备:将本品0.1g瓶中内容物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或下列任何一种静脉注射用溶剂溶解成10mg/ml的溶液,每100mg多西环素用200-25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式注射液稀释,这样就得到了浓度为0.4-0.5mg/ml的溶液。其他浓度的溶液制备方法可将10mg/ml的溶液按比例稀释,但浓度低于0.1mg/ml或高于1mg/ml的溶液不宜使用。
1、胃肠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舌炎、吞咽困难、小肠结肠炎以及肛门和生殖器的炎性损伤(念珠菌过度生长)。口服或注射给药的四环素类药物都会导致该类反应的发生。
2、皮肤斑疹、斑丘疹、红斑。偶见剥脱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3、肾毒性BUN的升高已有报道,并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
4、过敏反应风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和红斑狼疮症状加重。
5、婴儿囟门突出和成人良性颅内高压的现象已有报道。这种反应在停药后会很快消失。
6、血液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已见报道。
对任何一种四环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多西环素。
本品为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1、在牙齿生长发育期(怀孕后期、婴儿期以及8岁前儿童)使用四环素类药物,会造成永久性牙齿变色(黄-灰-褐)。
2、这种不良反应常见于长期使用本类药物的患者,但短期内多次给药的患者也发现此类不良反应。牙釉质发育不全也见报道。因此,除非其他药物无效或禁用,该年龄段患者不适宜使用四环素类药物。
3、表现为强度晒斑的光敏性反应已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的人群中发现。易暴露于太阳光照和紫外灯照射的患者应注意服用四环素类药物会发生该类反应,当皮肤有出现红斑的症状时应马上停止治疗。
4、四环素类的抗代谢作用可以导致BUN的升高,但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多西环素不会发生此类反应。
5、由于抗菌药会妨碍青霉素的抗菌作用,应避免与青霉素合用。
6、当怀疑性病与梅毒共存时,用药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每月进行血清检查,至少持续四个月。
7、由于四环素类能降低血浆凝血酶的活性,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应降低抗凝剂的用量。
8、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各器官功能的检查,如造血功能、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
9、所在A型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应至少治疗10天。
10、同其他抗菌药一样,使用该药会造成非敏感菌(包括真菌)的过度增长。如果发生二次感染,应停止使用,用合适的治疗方法取代。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静脉注射多西环素的研究还未进行。在无医嘱的情况下,不得给孕妇使用。
(2)动物实验表明,四环素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有毒性(防碍骨骼的生长)。在动物怀孕初期用药产生的胚胎毒性已有记载。
(3)哺乳期妇女服用该类药物后乳汁中发现药物存在。
12、儿童用药:因为未证实使用的安全性,8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多西环素。同其他四环素类药物一样,多西环素在成骨组织与钙紧密结合。已发现,以25mg/kg的剂量口服给药(每六小时一次),幼儿的腓骨生长率降低,停药后可恢复。
13、老年用药:本品长期使用对肝有损伤,应慎用。
14、药物过量:如果一旦过量使用了本品,应立即停药,并积极采取对症治疗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血液透析并不能改变本品的半衰期,并且不能给患者带来益处。
1、本品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作用机制为特异性地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对本品敏感。
3、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病奈瑟菌对多西环素也耐药。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多年来由于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