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5g
国药准字Z20027287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2次。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食欲不振、口干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4、呼吸系统:咳嗽。
5、全身性:乏力。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糖尿病患者禁服。
制何首乌。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