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g
国药准字Z10980012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热利湿﹑补脾养血﹑益气解郁。本品用于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病﹑脂肪肝﹑中毒性肝炎等。
口服。一次.粒,一日2次,每服六日停一日,八周为疗程,停一周,再进行第二疗程。12盒为一疗程,慢性肝炎一般应用3-5个疗程。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为恶心,烧心等胃肠道反应。
孕妇禁用。
白芍、板蓝根、丹参、当归、党参、地黄、甘草、黄精、黄芪、秦艽、山药、山楂、神曲、茵陈、郁金、泽泻。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色粉末、味先甜后微苦。
1.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高酸性慢性胃炎者应减量服用。
2.妇女经期可暂停服用。
3.服药期间忌食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忌酒。
拮抗细胞因子组织储脂细胞活化,提高胶原酶活性促进纤维降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