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000217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口服。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
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 mmHg)患者禁用。
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
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
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
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化学名为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本品为胶丸剂,内容物为无色液体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