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2022805
湖北天义药业有限公司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卡托普利片:
口服。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宜一次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开始均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复方卡托普利片: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开始用药剂量宜小,以后按疗效逐渐予以调整。原用利尿药者使用本品后应停药或减量。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它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片,一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一次5片,一日2-3次,加量前宜观察疗效和耐受能力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一次半片,一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一次0.25mg/kg(以卡托普利计),一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25mg/kg(以卡托普利计),求得最低有效量。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1、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
卡托普利片:白色片或类白色片,或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复方卡托普利片:白色或类白色片。
卡托普利片: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内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ml-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11、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12、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13、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复方卡托普利片:
1、运动员慎用。
2、交叉过敏:卡托普利与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氢氯噻嗪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
3、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4、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
5、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8)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9)糖尿病。
(10)高钙血症。
(11)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12)胰腺炎。
(13)交感神经切除者。
6、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7、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8、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9、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10、用本品时一旦出现咽喉部血管神经水肿症状,如舌头、咽喉肿胀、吞咽或呼吸困难,声音嘶哑,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中的药物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吸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物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12、儿童用药:
(1)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2)氢氯噻嗪可使血胆红素升高,有黄疸的婴儿应慎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为敏感,且较易发生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所以应用本品应酌减剂量。
14、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密切随访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采取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卡托普利片:
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复方卡托普利片:
1、本品为卡托普利和氢氯噻嗪组成的复方制剂。卡托普利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同时还可通过干扰级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卡托普利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2、氢氯噻嗪为利尿药,主要抑制远端小管前段和近端小管(作用较弱)对氯化钠的重吸收,从而增加远端小管和集合管的Na+-K+交换,K+分泌增多。3、本品还能抑制磷酸二酯酶活性,减少肾小管对脂肪酸的摄取和线粒体氧耗从而抑制肾小管对Na+、Cl-的主动重吸收,使尿钠、钾、氯、磷等离子排泻增加,而对尿钙排泄减少。除利尿排钠作用外,本品可能还有肾外作用机制参与降压。卡托普利和氢氯噻嗪合用,降压和利尿作用均加强,文献报道两药联合应用可减轻或防止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及糖、脂防代谢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