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10g
国药准字Z2015305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亚急性湿疹、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症见红斑、丘疹、鳞屑伴有瘙痒。
涂抹患处,每次适量,一日3次。
1、亚急性湿疹:疗程2周。
2、手足体股癣:疗程3周。
偶见用药局部皮肤有轻度烧灼感和刺激性反应。
1、破损皮肤禁用。
2、糜烂、渗出多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过敏体质者禁用,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5、严禁接触眼睛、鼻孔、嘴唇和口腔。
土荆皮、蛇脂、苦参、红参、黄柏、大黄、芦荟、薄荷脑、冰片。
本品为浅红褐色的软膏剂;气味芳香。
1、本品安全性研究数据:亚急性湿疹仅支持用药2周的安全性,手足体股癣仅支持用药3周的安全性,且皮损面积<90cm2。
2、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肝功能轻度异常。
3、个别患者有明显刺激反应时,应慎用或停药。
4、本品对慢性湿疹、鳞屑角化型手足癣尚无临床试验资料。
5、本品不适用于急性湿疹、擦烂型手足癣、手足体股癣合并有头癣、花斑癣、甲癣、叠瓦癣。
6、本品为浅红褐色软膏剂,使用过程中可能污染衣物。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体内能减轻石膏样小孢子菌、石膏样毛癣菌、红色毛癣菌的临床分离株感染豚鼠的局部病变程度,提高真菌镜检和培养转阴率;能缩短红色毛癣菌感染新西兰兔的真菌镜检及培养结果阴性的时间;能抑制大鼠同种被动皮肤过敏反应和皮下注射兔抗血清豚鼠的皮肤血管炎性反应;能提高组织胺致痒豚鼠的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