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13020442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孕妇忌服。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抑制蛋清所致大鼠足跖肿,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小鼠炭末推进法显示,本品可促进小鼠小肠推进性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