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1022791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类型的癫痫。
口服。成人: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一日10-30mg/kg,分3次服用。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缬草酰胺。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针状结晶性粉末。
1、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患者慎用。
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7、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丙戊酸有致畸的报道,在临床应用中偶有乳房增大、泌乳减少的现象,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9、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10、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据文献报道:本品为广谱抗癫痫药。抗癫痫病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通过肠道微生物的作用,在进入人体偱环之前,即已几乎完全降解为丙戊酸,在血中以丙戊酸的形式出现。实验证实本品能增加γ-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而抑制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