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克*36粒
国药准字Z13020110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