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5g(相当于饮片0.899g)
国药准字Z20090007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稳定型劳力性心绞痛,分级为I、II、III级,中医辨证为气滞血瘀证,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4周为一疗程。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丹参浸膏、三七、冰片。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灰黄色至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1、是否同时使用硝酸甘油等扩血管药和使用剂量,应遵医嘱。
2、本品不能单独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3、目前尚无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