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84387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体果胶铋胶囊:口服,每次100-150mg(2-3粒),每日3次,三餐前服用,睡前加服,一疗程四周。
胶体果胶铋颗粒:吞服或冲服,一次0.15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半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口服,一次150mg(1袋),加入到100ml温水中,混悬均匀后服用。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胶体果胶铋胶囊:按常规剂量服用本品无肝、肾、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
胶体果胶铋颗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
胶体果胶铋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胶体果胶铋颗粒:浅黄色至黄色颗粒,无味。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胶体果胶铋胶囊:
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2、与抗生素联合,用于胃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易长期大量服用。
4、儿童用药需遵医嘱。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文猷参考。
9、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颗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孕妇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有出现铋中毒现象的可能,临床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口服后在胃液内形成胶体性能甚佳的溶胶,与溃疡面及炎症表面有强力的亲和力。形成有效的保护膜,隔离胃酸,保护受损的粘膜,并刺激胃肠粘膜上皮细胞分泌粘液,有利上皮细胞自身修复。本品对受损粘膜的粘附性甚佳而具有局部止血作用。此外,尚有杀灭胃内幽门螺旋杆菌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