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g*7s
国药准字H20030106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口服。初始用量每次5mg,每日一次,睡前服用;并至少将初始剂量维持1个月以上。才可根据治疗效果增加剂量至每次10mg,仍每日一次(此为最大推荐剂量)。
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失眠、肌肉痉挛、疲乏等。多数不良反应是短暂、轻微和一过性的。
对盐酸多奈哌齐、哌啶衍生物过敏的病人禁用。
盐酸多奈哌齐。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1.麻醉时可能会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2.本品因其药理作用可对心率产生迷走神经样作用,患有“病窦综合征”或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疾患的病人应慎用。
3.因其拟胆碱作用,有哮喘史或阻塞性肺疾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4.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增加胃酸的分泌,因此对有溃疡病史或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胃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