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80ml
国药准字H20163086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辅料为:丙二醇、吐温一80、乙醇。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