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5ml
国药准字H37022158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病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每100ml含主要成份硝酸益康唑1克,辅料为95%乙醇、甘油、茉莉香精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喷入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