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1.0g
国药准字H20163085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本品为吡咯为抗真菌药,为咪康唑的去氯衍生物,本品对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等亦具有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木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