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g
国药准字Z10930029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紫草、花椒、熟地黄、冰片、黄莲,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本品为紫红色至紫棕色软膏,气微香。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本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