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5g/瓶(125ml,10%)
国药准字S20043041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1.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小儿休克。
2. 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 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 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1.0ml注射液含:10g全蛋白至少含有96%人血白蛋白钠:0.17g(7.5mmol)钾:不超过0.004g(最高0.1mmol)N-乙酰-DL-色氨酸:不超过19.62mg(0.08mmol)/g白蛋白辛酸钠:不超过13.30mg(0.08mmol)/g白蛋白不含防腐剂分子量:66300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者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1.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白蛋白占血浆胶体渗透压的80%,主要调节组织与血管之间水分的动态平衡。由于白蛋白分子量较高,与盐类及水分相比,透过膜内速度较慢,使白蛋白的胶体渗透压与毛细管的静力压抗衡,以此维持正常与恒定的血容量;同时在血循环中,1g白蛋白可保留18ml水,每5g白蛋白保留循环内水分的能力约相当于100ml血浆或200ml全血的功能,从而起到增加循环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的作用。
2.运输及解毒:白蛋白能结合阴离子也能结合阳离子,可以输送不同的物质,也可以将有毒物质输送到解毒器官。
3.营养供给:组织蛋白和血浆蛋白可互相转化,在氮代谢障碍时,白蛋白可作为氮源为组织提供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