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利巴韦林0.2g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0055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连用5天,或遵医嘱。
个别患者可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消化道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造血系统有不良影响。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药物过量:大剂量应用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本品可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的生长。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本品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并中和抗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