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1mg(以伊班膦酸计)
国药准字H2012309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