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以C25H30N4O9S2计)
国药准字H10980168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
3、泌尿系统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淋病。
口服。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0g,一日2次。
2、体重<30kg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
3、疗程一般均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
4、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顿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
1、过敏反应斑丘疹、荨麻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剥脱性皮炎及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消化道反应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等。
3、思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4、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液系统异常。
5、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增高。
6、偶见间质性肾炎。
7、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西酸舒他西林。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9、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
2、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