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按C25H30N4O9S2计)
国药准字H20067917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
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淋病。
口服。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g,一日2次。
2、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
3、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单剂量口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
1、过敏反应:斑丘疹、荨麻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剥脱性皮炎及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消化道反应: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等。
3、思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4、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液系统异常。
5、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增高。
6、偶见间质性肾炎。
7、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西酸舒他西林。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8、小心开启每个药片的铝箔。
9、请于使用前才开启防潮袋。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1、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3、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
2、舒巴坦其本身对细菌抑制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3、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与革兰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西林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霉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