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6g
国药准字Z20090689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肝炎,急、慢性胆囊炎属肝胆湿热证。
口服或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必要时加服一次,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兔耳草、獐牙菜、金钱草、大黄、红花、黄氏、甘草。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苦、甘。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七味肝胆清颗粒孕妇需要禁忌使用。 本品当中含有多种药物成分,比如红花以及大黄、金钱草、獐牙菜和黄氏、兔耳草等,此药品和其他的药物在一起服用时,有几率会产生药物的相互作用,所以具体的服用详情需要咨询医生,另外在用药之前,还需要仔细阅读说明书。